江西省建筑业协会门窗幕墙分会职责
本会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点:1、行业服务职责;2、行业自律职责;3、行业代表职责;4、行业协调职责等。
具体职责如下:
1、行业服务职责。调研行业发展情况,宣传贯彻行业政策,搜集发布统计资料,提供行业情况分析,推广行业实用经验、技术,搭建行业内企业交流平台,组织举办各种会展、商务考察交流、优秀工程评审,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;提供市场信息、技术咨询、人员培训等服务,帮助会员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。
2、行业自律职责。制(修)订本行业的行规行约,以及行业质量规范、服务标准,参与地方或国家有关行业标准的制定;促进行业内部自律机制的建立和诚信建设;推动公平竞争,制止违法违规行为,引导行业健康发展,维护正常的市场运行秩序。
3、行业代表职责。代表会员单位,维护会员的正当利益,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要求;代表会员单位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、行政法规;参与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;代表会员单位进行反不正当竞争等调查。
4、行业协调职责。引导会员单位贯彻执行政府的有关政策、协调会员与会员、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及其他行业经营者消费者的关系;通过法律授权、政府委托、建筑业协会交办,开展行业统计、行业调查、发布行业信息、公信证明和价格协调等工作。